根據《The Atlantic Life》報導,美國作家克里斯多福·比哈(Christopher Beha)的信仰轉變並非出於哲學論證,而是一場愛情的旅程。從無神論者到重新信教,這段旅程不僅改變了他的生命觀,也挑戰了當代對宗教與哲學的常見理解。
比哈的無神論之路開始於大學時期。他年輕時經歷了許多生命的震撼——兄弟的車禍、自身罹患癌症的診斷——讓他對宗教產生了懷疑。他開始閱讀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的反宗教作品,並不再參與自小就參與的彌撒。在接下來的數年裡,他沉浸於阿爾貝·加繆(Albert Camus)與阿圖爾·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等無神論哲人的作品中。
然而,隨著年齡增長,他的想法開始轉變。在新作《我為什麼不是無神論者》(Why I Am Not an Atheist)中,比哈描述了自己最終如何拒絕這些哲人的結論。這並非只因哲學上的反對,也源於一種更個人、更動人的情感動機:他墜入愛河。
愛與信仰的比較並非比哈獨創。這種比喻可以追溯到聖經時代,《雅歌》就是一首長篇情詩;早期基督教思想家如俄利根與聖奧古斯丁也對此有所探討。20世紀英國評論家吉爾伯特·基斯特頓(G. K. Chesterton)在其1923年的《聖法蘭西斯傳》中曾說:「對中世紀聖人而言,宗教不是一種理論,而是一場戀愛。」百多年後,美國作家大衛·布魯克斯(David Brooks)也寫道:「信仰更像墜入愛河,而不是解決一個複雜問題的答案。」這兩種比喻都說明了一個觀點:無論是愛還是信仰,抽象與證明都比不上實際體驗所揭示的無限驚奇與無法言說的喜悅。
對比哈而言,愛不僅僅是信仰的類比,更是他回歸信仰的契機。在閱讀羅素的十餘年後,他開始與一位女性交往。起初並不順利——他表現得木訥、自我意識過強,還一味談論自己的文學志向,而她只是禮貌地點頭。但當他改變方式,試圖讓她笑時,她讓他學會了兩件事:一是他可以做到;二是他「仍然」有能力快樂,也能讓他人快樂。一年內,他們就訂婚了。
這一切並非巧合。他戒了酒,抑鬱症減輕,對未來的孩子也不再視為無意義的行為。他坦承,無神論之所以變得難以接受,並非因為哲學論證的失敗,而是因為它無法解釋他未來妻子如何改變了他。
「我的生命充滿了愛,」他寫道,「但這愛中有些東西,讓我不得不去理解它。」
許多無神論哲人的觀點似乎無法提供這樣的解釋。以科學為導向的無神論者(如理查德·道金斯)往往強調的是理性與證據,卻忽略了人類情感中那種深層的、無法解釋的連結。
在當今社會中,宗教轉變常常被視為一種思想的「轉向」,而非情感的「回歸」。比哈的例子提醒我們,信仰不僅僅是邏輯上的選擇,也是情感與經驗的產物。愛,作為信仰的催化劑,揭示了信仰的另一種可能性:那種不依賴證據,卻能深深觸動人心的體驗。
📰 本文資料來源 • The Atlantic Life




編輯觀點
愛與信仰之間的關聯,或許正是我們最難以言說卻最真實的經驗。在這個越來越理性化的世界裡,「Why I Am Not an Atheist」提醒我們,信仰的本質不僅是邏輯與證據,更是情感與體驗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