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朝日新聞》報導,日本政府於4月10日公佈刑事訴訟法再審制度的修正草案,針對檢察對再審開始決定提出不服申訴(抗告)時,明確限制審理期間。此舉旨在避免審理過長,拖延冤案受害者的救濟程序。

修正案內容由政府與自民黨相關人士透露,主要針對檢察抗告的審理時間設下限制。此舉反映社會對檢察抗告拖延再審進度的批評。例如,袴田巌案從逮捕到無罪確定耗時58年,凸顯國家權力錯誤判斷對個人造成的巨大傷害。

然而,自民黨內仍有強烈反對聲浪,主張應直接禁止檢察抗告。修正案也新增檢察抗告時需考量的具體事項,並規定修正法實施後5年內進行檢討,但這部分僅寫入附則,不具強制力。

目前法案正由自民黨進行事前審查,政府與自民黨之間仍在就修正內容進行協調。若法案最終通過,將是日本冤案救濟制度的一大突破。

📰 本文資料來源 • 朝日新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