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京鄉新聞・文化》報導,韓國前電影導演全承一因創作反映1980年代民主運動的大型壁畫《民族解放運動史》,遭安企部(現已廢除)非法拘禁,最終被國家保安法判處有罪。37年後,他於2026年3月27日提出再審請求,並出席首場公審庭,希望國家承認當年公權力濫用,修補民主化運動的歷史傷痕。
全承一於1989年因參與「全國大學美術運動聯合」,製作一幅長達8公尺的壁畫《民族解放運動史》,內容描述韓國民主化運動歷史,卻被當時安企部指控為「與北韓同調」的「敵對表現」。年僅24歲的全承一遭非法拘禁19天,最後因違反國家保安法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並禁止從事公職一年。
2024年6月,全承一正式提出再審,控訴國家以國家保安法壓迫藝術創作自由,並指出他於2007年已獲「民主化運動相關者」的官方認定,但這項「違法」紀錄卻至今未被撤銷。法官认为再審請求合理,最終於2026年3月27日開庭。
在審判中,檢方雖反對再審開庭,但法院仍駁回其上訴。而在審判中,檢察官重提當年安企部的指控,聲稱全承一的創作「與北韓等反國家組織的主張與活動相一致」,此舉引發全承一當庭苦笑。
全承一的辯護律師則指出,安企部當年的調查完全違法,且藝術創作應被視為表達自由,而非「敵對表現」。他們申請由民眾美術領域的權威學者李太浩教授作證,強調藝術家的創作自由不應被政治工具化。李教授曾於全承一的一審中對該畫作具有藝術史價值作過證詞。
全承一在審判前對媒體表示:「我對國家的錯誤,盼望國家能自己承認。」他強調,自己作為民主化運動的貢獻者,卻被國家保安法定罪,這是完全矛盾的。他敦促檢察官不要重複過去的無理指控,並要求法院作出無罪判決。
代理律師朴贊俊(市民法律事務所)補充:「全承一推動的南北藝術交流,曾得到盧泰愚總統的公開支持,卻因是藝術家而被國家保安法束縛,這實屬權力濫用。」他並指出,此次再審不僅僅是個人的無罪證明,更是國家對濫用公權力的審判,以及現代歷史傷口的療癒過程。
📰 本文資料來源 • 京鄉新聞・文化 • 國家保安法相關判決資料 • 韓國民主化運動歷史研究資料






編輯觀點
藝術創作應是自由表達,卻在特定歷史背景下成為政治壓迫的工具。全承一的案例反映出國家保安法濫用對民主運動的壓抑,也凸顯司法對歷史傷痕的審視與修復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