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LivedoorNews》報導,一位前知名藝人斉藤慎二在遭起訴、正在受審期間,竟以「記念拍照」為號召,進行蛋糕販售活動,引起日本藝能圈及一般大眾對「藝人行銷」做法的疑慮與批評。
從火熱藝人到公判被告,他卻在賣蛋糕
斉藤慎二曾是「Jungle Pocket」搞笑組合的招牌人物,風光時期無人不知。但自2024年起,因涉嫌在錄影現場對一名女性進行性侵與猥褻行為,被東京都地檢署起訴,2026 年 3 月才剛剛邁入公判階段。
就在審判尚未結束的短短幾天前,他卻在山梨縣甲府市舉辦為期三天的「轉角蛋糕店」活動——不只販售他親自命名的「 Baumkuchen Saito 」,並公開允許與顧客拍照上傳社媒,引起不小爭議。
日本網友在 X 上紛紛留言,有人直指他的做法「對審判程序毫無尊重」,也有人認為「明明應該要低調處理,卻反而活用藝人光環推銷商品」,被不少人稱作「藝人行銷」的異化版本。
拒絶賠償、公判中自營商機,疑慮與爭議擴散
根據日方娛樂產業分析指出,斉藤在第二回公判中,曾主動提出以 2500 萬日圓的金額與受害者進行示談,但遭對方明確拒絕。
「她並不是不想要賠償,而是認為這不是單純的民事賠償問題。」一位娛樂記者表示,並指出受害者明確表達希望以刑事程序對斉藤進行追訴的心願,然而斉藤並未因此停下腳步。
在審判尚未結束的前提下,斉藤反而利用「與明星合影」的點子大打廣告,這類操作被部分批評者形容為「在審判期間還像在做節目宣傳」般輕鬆隨性。
更令人不解的是,他在 X 上曾公開留言:
「這樣鬧得這麼大,一般人早就噤聲了。」
「審判結束前應該要避嫌才對,看來藝人和一般人的感覺真的差很多。」
這樣的發言不但沒能平息風波,反而強化了外界對他「公私不分」的批判。
藝人行銷的邊界究竟在哪?
此事件引發藝能圈重新思考「藝人行銷」的倫理邊界。有業內人士指出,日本娛樂業長期以來慣用「藝人名氣」推動商品銷售,這種「藝人行銷」(タレント商法)已形成一種產業模式。
尤其在「J-POP 娛樂」市場中,許多藝人即使退圈,仍被賦予「品牌化」的角色。斉藤的案例顯然凸顯出一項問題:當藝人陷入刑事爭議時,是否應該禁止其以「明星」身份進行商業活動?
根據《京鄉新聞》曾報導的類似事件,有部分業界人士呼籲建立更明確的道德規範,以區分「名人商法」的合宜與否。
目前這樁事件仍處於審判初期階段,斉藤能否在不陷入長期牢獄之災的同時,繼續經營這項「明星+商品」的行銷路線,或許將會成為日本娛樂產業的重要觀察焦點。
對台灣的啟示:紅與罪之間,藝人行銷有解嗎?
台灣娛樂圈雖然尚未出現完全類似的「審判期行銷」案例,但近年來,有不少藝人涉及刑事案件後仍活躍於社群,引發爭議。尤其在「藝人商品化」已成常態的背景下,斉藤的行為確實值得業界深思。
台灣消費者常習慣將藝人與商品掛鉤,但當「人設」與「法律」產生衝突時,究竟該由誰來定義「行銷」的界限?
或許這個問題的答案,不只在日本,也在台灣慢慢浮出水面。



編輯觀點
斉藤慎二案凸顯了日本藝人文化與司法制度之間的衝突。他被控性侵卻同時活用昔日藝人形象經營個人企業,不僅與台灣藝人涉事後的行為模式相似,更突顯公眾人物在面臨刑事指控時,是否還該被允許「照常經營」,這一點其實是值得深思的議題。台灣社會常將日本娛樂產業視為學習對象,但在法治與娛樂價值之間,日本目前的處理方式反而顯得複雜甚至矛盾。台灣若遇類似情況,是否也該禁止涉事藝人利用舊形象繼續營業?另外,斉藤案中的「2500萬和解」請求與遭拒,也讓人想起台灣藝人被控性侵後多以民事和解收場,而並未進入刑事審判的案例。此案讓我們再次審視,在娛樂產業高度商品化的環境中,藝人行為是否該受到更嚴格的道德與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