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Wired》報導,六位民主黨議員致函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圖爾西·加巴德(Tulsi Gabbard),要求公開說明使用虛擬私人網絡(VPN)的美國民眾,是否會被視為「境外人士」,從而失去憲法保障的隱私權。根據目前美國情報監聽法規,若通信來源地不明,情報單位可能依據預設原則將其視為境外通信,並依此進行無令狀監視。
議員在信中指出,VPN 服務透過將用戶流量導向位於全球各地的伺服器,隱藏真實位置,進而可能導致美國用戶被誤判為境外人士。根據現行的《外國情報監視法》第702條(FISA Section 702),美國政府可針對境外人士進行無令狀監聽,即使其內容涉及美國公民,只要目標是境外人士,FBI 也可合法搜尋這些通信內容。
現行的 FISA 702 計畫將於下個月到期。這項爭議性監聽政策允許美國透過境外伺服器截取大量電子通信資料,其中包括大量的美國公民通信。根據美國情報單位解密的指引文件,若通信來源地不明,將預設視為境外人士。此預設原則同樣適用於國防部的信號監聽程序。
儘管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FBI 和國安局(NSA)等機構曾建議民眾使用 VPN 來保護隱私,但議員指出,這樣的做法反而可能導致用戶放棄原本的憲法保障。
根據統計,美國有數百萬人使用 VPN 服務,主要用來瀏覽地區限制的內容,如國外體育轉播,或保護公共 Wi-Fi 上的隱私。然而,VPN 伺服器通常會混合來自多國用戶的流量,即使位於美國境內的伺服器,也可能攜帶來自國外用戶的通信數據,進而成為監聽目標。
議員指出,FISA 702 的爭議性監聽計畫現正處於國會激烈辯論中,是否應在未進行重大改革的前提下續期。他們要求政府澄清,使用 VPN 是否會導致美國公民被錯誤地歸類為境外人士,從而失去應有的法律保護。
隱私權專家指出,這種「假設性監聽」的作法,已成為美國隱私權保障的一大漏洞。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保障人民免於無令狀搜索與扣押,但如果用戶使用隱私工具反而導致自己被當作境外人士,這樣的法律邏輯將與隱私權保障背道而馳。
📰 本文資料來源 • Wired • 美國國會文件 • FISA 702 條款





編輯觀點
在數位時代,個人隱私權與國家安全常陷入拉鋸。FISA 702 的爭議性監聽計畫,暴露了當代隱私保護的複雜性。民眾在使用技術保護自身資訊時,反而可能被系統誤判,進一步落入法規的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