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he Atlantic Life》報導,現代人總愛談論自己的「類型」。有人說想找幽默感十足的人,有人堅持要價值觀一致,但事實上,當我們真的面對愛情時,這些看似明確的標準往往變得模糊。心理學研究指出,人們並不像自己想像中那樣清楚自己想要的伴侶類型,甚至在現實中,我們常常會愛上與原本「必須條件」完全不符的人。
以作者的親身經歷來說,她曾經列出兩個「非有不可」的條件——對方必須是猶太人,且要有一個永久地址。但最終她卻嫁給了一個住在朋友家客廳的「非猶太人」。這並不是孤例。在許多戀愛關係中,人們會發現自己最終選擇的對象並不符合最初的「理想類型」。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心理學家保羅·伊斯特威克(Paul Eastwick)曾進行一項研究,參與者被要求列出他們理想伴侶的條件,然後與符合自己條件或他人條件的人進行單次約會。結果顯示,參與者對符合他人條件的人與符合自己條件的人同樣感興趣,這說明人們對「類型」的認知其實並不穩定。
「人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不清楚在遇到某人之前會喜歡什麼。」加拿大韋仕敦大學的心理學家莎曼莎·喬爾(Samantha Joel)說道。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許多人在面對「紅線」時,往往會在實際感情中妥協。例如,有人聲稱無法接受對方有情緒問題,但在真實關係中,這種「紅線」可能被愛所融化。
當然,並非所有價值觀都能被妥協。2020年的一項研究顯示,僅有3%的美國人與持相反政治觀點的人結婚。這說明某些核心價值觀(如政治立場)確實對穩定關係有深遠影響。伊斯特威克認為,這正是因為價值觀的契合度在長期關係中扮演關鍵角色。
現代人過度依賴交友軟體的「精準匹配」,但事實上,關係的建立並非僅靠清單上的條件。伊斯特威克在新書《Bonded by Evolution》中指出,真正的相容性需要雙方共同培養與建構,而這往往發生在關係發展的過程中,而非一開始就完全契合。
📰 本文資料來源 • The Atlantic Life • UC Davis Psychology Department • Western University • 2020年美國婚戀調查報告






編輯觀點
「類型」並非愛情的終極答案,真正的幸福來自於雙方在關係中共同成長與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