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毎日新聞》報導,日本北海道旭川市一名中二學生廣瀨爽彩(當時14歲)於2021年1月在公園凍死,經調查後確認係因長期遭受霸凌而選擇自盡。事件爆發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遺屬歷時五年終於在2026年3月26日與市政府達成和解,獲得7000萬日圓賠償。此金額不僅創下日本霸凌自殺賠償金的歷史新高,也被認為可能對未來類似案件產生深遠影響。

事件發生後,廣瀨家屬持續追討責任,指稱市政府與校方在事件處理上存在重大疏失。原告辯護團石田達也律師在記者會上強調,這是一場「傾向於支持遺族主張的和解,具有類似勝訴的效力」。他指出,校方與市教育委員會對霸凌行為長時間視而不見,未能履行應有的監督責任,且未能預見霸凌可能導致自殺的風險。

石田律師指出,過去類似案件中,經常出現「自殺為自願行為」的觀點,將責任歸咎於受害者本身。即便賠償獲得法院認可,也多半因過失相消等因素而金額偏低,最高僅約4000萬至5000萬日圓。此次旭川地方法院提出的和解方案,若訴訟至判決階段,賠償金可達1億日圓,和解則為7000萬日圓,被視為異例的高額判決。

石田律師對本案的社會意義表示樂觀,認為本案將強化學校對霸凌的責任認知。他指出,7000萬日圓的賠償金反映了學校對霸凌未能認真對待的嚴重性,以及學生自殺事件的極端性。他強調,「學校有義務保護學生,本案的和解為受害者及其家庭開闢了重要的救濟之路」。

旭川市長今津寛介則表示,法院已明確指出市政府對事件負有一定責任,因此接受和解安排。他也提到,若將案件延長至判決,可能需要耗時三年以上,提早解決對社會與遺屬皆為最佳選擇。市政府則在訴訟中否認掌握霸凌行為,並認為無法預見霸凌會導致自殺,但未明確表示是否會撤回此主張。

根據報導,7000萬日圓賠償金中的2000萬日圓將由市政府的一般財源支付。至於是否向加害學生及教師追討賠償,目前仍由市教育委員會評估中。

在台灣,根據教育部2023年統計,全台中小學霸凌事件達1.8萬件,年年攀升。雖然台灣已建立霸凌報告機制,但學校與教職員在處理程序上仍常存在不作為的問題。專家指出,日本此案的賠償金與法院對學校責任的明確認定,對台灣教育現場的改進具有重要啟發。

📰 本文資料來源 • 毎日新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