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he Verge》報導,美國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項對整個網路產業具有深遠影響的裁決:網路服務供應商(ISP)Cox Communications 不需要為其用戶的音樂盜版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這項判決推翻了下級法院此前做出的 10 億美元天價賠償令,被 ISP 產業視為歷史性勝利。

案件的來龍去脈

這場訴訟由多家唱片公司(包括 Sony Music、Universal Music 和 Warner Music 等主要廠牌)聯合提起。原告主張 Cox 明知其部分用戶正在使用 BitTorrent 等工具非法下載受版權保護的音樂,卻沒有採取足夠的措施——例如中斷這些用戶的網路服務——來阻止侵權行為。

下級法院(弗吉尼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在 2019 年的初審中判定 Cox 須為用戶的版權侵權行為承擔「替代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並判處 10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Cox 一路上訴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的推翻邏輯

最高法院的裁決聚焦於「替代責任」的法律要件。要成立替代責任,原告必須證明兩件事:被告有能力監督和控制侵權行為,被告從侵權行為中獲得了直接的經濟利益。

最高法院認為,第二個要件沒有被充分證明。Cox 向用戶收取的是固定月費的網路服務——不管用戶是否從事盜版,Cox 收到的錢都一樣。用戶的盜版行為沒有讓 Cox 獲得「超出正常服務費之外的額外經濟利益」。

這個推翻邏輯的影響很大:它為 ISP 劃定了一個清楚的法律安全港——只要你收取的是標準服務費,用戶的違法行為不會自動成為你的法律責任。

對整個網路產業的意義

這項判決的影響遠超音樂盜版的範疇。它回答了一個數位時代的核心法律問題:提供基礎設施的公司,對使用者在基礎設施上的行為要負多少責任?

電力公司不會因為客戶用電來種大麻而被追責。電話公司不會因為客戶用電話策劃犯罪而被起訴。最高法院的判決確立了 ISP 在法律上更接近這些「基礎設施提供者」,而不是像社群媒體平台那樣的「內容中介者」。

但這也引發了擔憂:如果 ISP 完全免責,唱片公司和版權持有者要如何有效地打擊線上盜版?數位版權倡議組織擔心,這項判決可能削弱了要求 ISP 配合版權執法的法律基礎。

版權法的數位化演進遠未結束。但最高法院的這項判決,至少為 ISP 的法律邊界釘下了一個清楚的標記。


📰 本文資料來源

  • The Verge:〈Cox Communications not liable for pirated music, Supreme Court rules〉
  • 背景參考:BMG v. Cox Communications 案件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