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HK01・開罐》報導,一名美聯物業分行經理涉嫌向一名下屬索賄逾63,000港元,並虛報自己及其下線代理均有參與促成一宗逾億元的獨立屋物業買賣交易,於2026年4月8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廉署指出,根據美聯物業規定,分行經理可根據團隊營業額獲發主管佣金,但若分行經理自行促成物業交易,則只會獲發交易佣金,而不會獲發主管佣金。
案情顯示,被告涉嫌於2023年7月向一名下線代理索賄逾63,000港元,以向美聯物業表示對方是一宗沙田獨立屋買賣交易的其中一名代理人。被告因而在該宗逾億元的物業交易中,獲發主管佣金及營業員佣金逾130萬港元,其下線代理則獲發營業員佣金逾13萬港元。被告現獲准保釋,並於4月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為美聯尖沙咀一間分行經理,案件涉及沙田一宗獨立屋逾億元交易。47歲被告邵莉雅涉嫌於2023年7月向一名下線代理索賄,以虛報對方參與交易。根據美聯規定,分行經理自行促成交易只會獲發交易佣金,不包括主管佣金。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報稱自己及其下線代理均參與促成該宗交易,因而獲發主管及營業員佣金逾130萬港元。其下線代理則獲發營業員佣金逾13萬港元。此外,被告與其女兒涉嫌向美聯物業虛報後者的出勤記錄,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其女兒發放薪金共逾5,100港元。被告涉嫌虛報其女兒於同年8月至10月初於美聯工作逾50日,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女兒在該段日子有19日並不在港。
被告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被告獲准保釋,以待4月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 本文資料來源 • HK01・開罐






編輯觀點
此案凸顯房地產行業中潛在的賄賂與詐騙風險,廉署的調查行動也顯示出對商業誠信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