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時事ジャーナル》報導,韓國大邱地方法院近日針對一起因嬰兒哭鬧而引發的兇殺事件作出判決。30多歲的男子A因對生後僅42天的兒子持續哭鬧感到氣憤,將其頭部毆打致死,並棄屍於山中,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及80小時的兒童虐待治療課程。

根據法院審理內容顯示,事件發生於去(2025)年9月10日,A在大邱達城郡的自宅內,因兒子無法安睡、不斷哭鬧而出現強烈暴怒情緒,對兒子施以毆打行為,導致其死亡。事後,A將屍體棄置於自宅附近的山中。法院指出,A在案發後自首,但未能表現出誠摯的反省態度,反而更關注自身是否遭拘留等個人利益。

法院在判決中駁回A側提出的「並無殺人意圖」的辯解,明確指出,A體重高達100公斤,而兒子僅4公斤,即使並非有意殺人,但「任何人在此情況下都應能預見毆打極可能導致死亡」,因此認定A具有「未必故意」的殺人行為。法官進一步指出,根據A妻子與友人往來的訊息內容,顯示A對兒子長期存在虐待行為,而A本人在事後自首雖然具有減刑因素,但其態度缺乏反省,強調自身安全,法院因而對此行為進行批判。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量刑時也考慮到A並非刻意圖謀殺害、尚需撫養其他子女,以及自首等減刑因素,最終判處13年有期徒刑。此案例凸顯出韓國社會對家庭暴力及兒童虐待問題的日益重視,也反映出法律對「未必故意」殺人行為的嚴厲態度。

此類案件在韓國並不罕見,根據韓國法務部統計,2023年全國共發生45起兒童虐待致死案件,其中多數與親屬施暴有關。法學界與社會學者認為,這類暴力行為往往與家庭壓力、心理健康問題及缺乏妥善的支持體系有關。專家建議,應加強對父母心理諮詢與家庭支持服務,同時提高社會對兒童保護的意識,以減少悲劇的發生。

報導最後強調,此案件不僅是一起個案,更是對社會提出警示,呼籲對家庭暴力與兒童虐待問題進行全面重視與對策調整。

📰 本文資料來源 • 時事ジャーナル • 韓國法務部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