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經現場》報導,NHK受信契約的解約與返金問題,近年來屢見爭議。不少人因搬家、與親人合住或長期旅居海外,卻未及時辦理解約手續,導致多繳受信費。近日一名民眾因1年前返回實家居住,卻忘記解約NHK,結果發現1年間多繳了2萬日圓受信費,不禁質疑是否能全數返還?

NHK官方說明指出,根據規定,解約手續一旦完成且受理,則自受理當月起,後續的受信費將無需再繳,並可申請返還。然而,對於未辦理解約前的受信費,原則上是不予返還的。例如,若在2026年4月完成解約,則4月以後的費用可申請退還,但2025年4月到2026年3月之間的費用,除非能證明當時已確無收視需求,否則無法申請退費。

根據NHK的實際案例,曾有民眾在長期與親人同住後仍未辦理解約,導致多繳受信費達10年之久,合計高達26萬6,400日圓。雖然NHK原則上不退還過往費用,但若能提供證明如戶籍資料、居住證明等,說明當年已無收視需求,則有可能獲得個別審查,並酌情退還部分費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家中無電視,只要使用手機或電腦觀看NHK的數位服務,也可能構成受信契約義務。NHK指出,只要使用其數位服務,即代表已接受受信契約的義務,因此民眾在使用前應詳閱服務條款,避免誤觸義務契約。

對此,金融規劃專家建議,民眾在搬遷或生活狀況改變時,應即時與NHK聯繫辦理解約,並保存相關證明文件,以備後續可能的退費申請。此外,若已多繳費用,可主動與NHK聯絡,並提出具體證明以爭取退費機會。

總體而言,NHK的受信契約與解約制度雖有明確規則,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不少灰色地帶。民眾若不慎遺漏解約手續,應盡早與NHK聯繫,並提供相關證明,爭取個案審核與退費機會。

📰 本文資料來源 • 日本放送協會《受信契約の解約についてお伝えします》 • FINANCIAL FIELD編輯部 • 財經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