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HK01・開罐》報導,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於4月10日舉行第十場,首次有消防處代表作證。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證詞顯示,消防處在宏福苑大火前曾26次「視察」,但僅1次屬主動巡查,其餘皆為應急或大維修期間的例行檢查。更令人震驚的是,消防處對宏福苑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審批制度存在重大漏洞,允許裝置關閉逾一年仍不檢控,且僅抽查年檢核對表的0.5%。

姜世明證稱,消防處對中華發展多次申請關閉消防裝置未有追查,即使宏福苑的消防水缸漏水、電源總掣關閉、警鐘失靈等問題,亦無人深入巡查。他解釋,消防處審批SDN的慣例是「少於一年不跟進,一年以上僅勸喻」,並強調此非政策,而是消防設施監督科的慣例。然而,杜淦堃指出,宏福苑警鐘關閉半年竟無人追查,證實制度依賴承辦商誠信,一旦失真,消防處毫無監管。

聽證會亦揭發消防處審批證書流程嚴重拖延。一份宏泰閣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簽署日期為2023年12月,但傳真至消防處卻是在2024年8月,相隔8個月。姜承認此為異常,並承諾未來推動電子輸入以縮短時間差。

此外,消防處承認對大維修大廈火警風險認識不足,並未因應提高巡查頻率或突擊檢查。姜雖最終同意大維修期間火警風險較高,但強調「火災後才加強」,未見事前預防措施。杜淦堃質問:「既然知道風險,點解咁多年都冇提高突擊巡查?」姜僅回應:「火災後有做。」

宏福苑大火中,宏泰閣因警鐘失靈導致83人喪生,而相鄰的宏新閣警鐘正常,僅2人喪生。姜承認警鐘是否響起與死亡人數有關,但強調原因需進一步調查。消防處亦承認,宏福苑總電掣旁無標籤提示電源與警鐘關聯,而姜未能明確回應是否需張貼標籤,僅稱「守則可以更清楚」。

聽證會顯示,消防處在審批、巡查、監管等環節存在系統性漏洞,制度設計過於依賴承辦商誠信,缺乏有效監測與懲處機制。杜淦堃指出,若制度不改,類似悲劇恐難避免。

📰 本文資料來源 • HK01・開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