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朝日新聞》報導,一位現役裁判官在處理一宗重大再審案件時,發現原始判決存在重大瑕疵,最終做出再審無罪的決定。然而,他坦言在決定過程中承受極大壓力,因為一旦判決錯誤,將對司法公信力造成嚴重衝擊。

這位法官表示,根據統計,一年內有罪判決確定的案件約20萬件,而提出再審請求的僅有200至300件,且幾乎全部遭到駁回。他過去從未遇過有明確理由支持的再審請求,但這次案件中,他發現證詞不自然、判決缺乏說服力,加上檢察新開示的證據,使原判決的基礎動搖。

「這是我第一次確信被告是無辜的。」他說。然而,做出再審無罪的決定,卻讓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壓力。

在這次重大再審事件中,這位法官接受《朝日新聞》的匿名採訪,這在強調獨立性的司法體系中極為罕見。他表示,這是他對現行再審制度改革方案感到憂慮的結果。

「如果再審門檻持續提高,無辜的人將更難獲得救濟。」他指出,目前政府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使再審開始的門檻更為嚴苛,而法制審議會中,即使有法院的委員支持這項改革,也讓他感到震驚。

此外,他批評檢察對再審開始決定的抗告行為,應當受到限制。他以袴田巌案為例,指出檢察的抗告曾導致再審程序延宕9年,對被告人生造成巨大傷害。

「檢察應謙虛面對歷史,禁止抗告才是正途。」他強烈呼籲。

報導中,這位法官也透露,目前司法體系中真正處理過重大再審案件的裁判官數量有限,因此對改革方案的危機感未能廣泛共鳴。他認為,作為司法官員,有責任站出來表達意見。

報導最後指出,這位法官在做出再審無罪決定時,已做好辭職的心理準備。他強調,救濟無辜是法官的使命,但同時也必須確保正確的判決不會被推翻。

📰 本文資料來源 • 朝日新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