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洋經濟・職涯》報導,日本栃木縣那須町於2017年發生的雪崩事故,導致8名高中生與一名引率教員不幸喪生,40人受傷。經過近9年的審判,控訴審判決於2026年3月正式作出,引率教員被判處禁錮刑,顯示法院對其刑事責任的重視。
事故發生於2017年3月27日,當時栃木縣高中體育連盟主辦的春季山區安全登山講習會因天氣惡化臨時更改行程,學生與教職員改為在滑雪場附近的斜坡進行步行動線訓練,俗稱「拉塞爾訓練」。然而,前日持續降雪導致積雪量急增,當日又遭遇強風與降雪,整體環境極為危險。
在這樣的條件下,學生與教職員仍被安排在高風險區域活動,最終引發雪崩,造成巨大傷亡。審判期間,法院對教職員是否應負刑事責任存在爭議,但最終判決強調,教職員對學生安全負有直接責任,未能在惡劣天氣中做出正確判斷與處置,因此被認定有過失。
此判決對日本學校教育現場的風險管理與責任界定,產生深遠影響。法院指出,學校在安排校外活動時,必須更謹慎評估天氣與地理風險,並加強對學生的安全保障措施。
此事故也引發社會對教育活動風險管理的廣泛討論,特別是在自然環境中進行教學活動時,教職員的專業判斷與應變能力至關重要。
📰 本文資料來源 • 東洋經濟・職涯






編輯觀點
此判決提醒教育現場,安全管理不能只依賴制度,更需教職員的專業判斷與風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