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朝日新聞・社會》報導,一名男性社員因未阻止同場酒會的同事對女性發表性騷擾言論,被其就職的大手損害保險公司以『未履行制止義務』為由進行懲戒處分。該名男子不滿處分,起訴公司,東京地方法院於4月8日作出判決,認定處分無效。

據判決內容顯示,該男子在下班後與多名職員喝酒時,一名男性同事對現場女性反覆發表性騷擾言論,卻未加以勸阻。2024年5月,他因此遭到『譴責』的行政處分。公司方在審判中主張,「我們一直強調員工有義務對他人霸凌行為提出抗議,未加制止即等同間接幫助性騷擾。」

公司整理的處分報告書中指出現場有多項性騒擾言論,但法院判決認為,報告中僅能確認其中一句「可以看到內衣肩帶」的言論,其他內容和現場情境不明確,難以斷定為性騷擾。法院進一步指出,「僅憑這一句話難以斷定為性騷擾,也無法強求男子有制止義務」,因此判處分無效。

此判決引起各界對於職場性騷擾責任邊界的討論。法院強調,公司在未明確證明性騷擾內容與現場狀況的情況下,單方面對未進行制止的員工處分,缺乏合理性與公平性。

📰 本文資料來源 • 朝日新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