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朝日新聞》報導,一名40多歲的男性因疑似發生交通事故後未處理而被取消駕照,但他堅稱自己並未意識到事故發生,並透過30年來持續寫下的日記,作為心證的關鍵證據,最終在高法院獲得勝訴。
這起爭議始於2021年秋季的某個夜晚,該男子在前往見朋友的途中,因疲勞駕駛而意識短暫消失,駕駛中疑似與機車擦過。他當下並未察覺異常,直到幾個月後警方調查時才得知,實際上他與腳踏車發生碰撞,導致對方受輕傷。
在警方問話中,男子因擔心無法說服警方而簽署了一份模稜兩可的筆錄,承認「可能與腳踏車碰撞」。雖然他被判處罰金,但並未被控「逃逸」罪名。然而,地方法規機關卻認為此行為屬「逃逸」,並單方面取消了他的駕照。
男子不服,提起訴訟,主張「我並未意識到自己造成事故」。法官最終採納他30年來持續寫下的日記,作為其當時心理狀態的證據,並裁定駕照取消處分違法。
這起案件凸顯了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個人的內心證據——如日記——在法律判決中可能發揮關鍵作用。
📰 本文資料來源 • 朝日新聞・社會






編輯觀點
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這名男子的30年日記成為心證的關鍵。這起案件提醒我們,在法律程式中,個人的內心證據也可能影響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