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朝日新聞》報導,日本JR東日本公司名譽受創,其法務部門員工被揭發自2017年起,反覆在涉及公司民事訴訟的法庭上,無經審判長許可即擅自進行錄音。根據日本最高法院的規則,法庭錄音需經審判長等許可,否則即屬違法。事件自2021年11月起遭內部員工申告,經過調查後,JR東日本在2022年對相關人員進行內部處分,但始終未對外公佈處理結果。

根據JR東日本提供的資料,自2017年4月起,有數名法務部門員工在處理損害賠償請求等民事訴訟時,使用公司配發的IC錄音設備,無經過審判長同意進行法庭錄音。錄音後,員工會根據錄音內容製作記錄,並與同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分享。雖未公開具體數字,但根據公司說明,多數涉事員工對自己行為違反規定有明確認識。

公司對此表示,並未對員工提出明確的錄音指示,且已對涉事員工、主管以及管理層進行處分,並加強內部宣導,明確禁止在法庭進行錄音的行為。然而針對「為何不公開處理結果」的提問,JR東日本僅回應表示,已透過內部調查完成處理,並採取再發防止措施,因此無需公表。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日本憲法,法庭審判原則上應公開,但針對錄音行為,則明確禁止法律代理人或訴訟當事人私自錄音。此舉主要是為了保障審判中當事人的隱私權與審判公正性。對此,日本最高法院亦有明確規範。

社內員工表示,之所以選擇無斷錄音,是因為法院的記錄程序繁複,且需等待較久時間,導致資訊取得不即時。但此理由並無法抵消員工行為的違法性。

雖然錄音後多數員工會將資料刪除,並未造成外流風險,但此舉仍被公司內部判定為「不當行為」,並對相關人員進行紀律處分。JR東日本表示,此事件反映出部分員工對公司政策與法律規範理解不足,將持續加強內部教育。

此事件不僅凸顯企業法務部門的倫理風險,也反映出日本企業在內部管理與合規訓練上的缺失。未來企業在處理訴訟事務時,更需強化對法庭記錄方式的法律常識,並強化員工的合規意識。

📰 本文資料來源 • 朝日新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