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朝日新聞》報導,日本東京一座大樓的修繕委員會驚傳「偽裝住戶」事件,由工事公司派遣的員工假冒住戶,以本名參與會議。此事件觸發日本國土交通省於2025年10月修訂《標準管理規約》,加強對管理委員會成員的「本人確認」要求。然而,報導調查發現,即使有本人確認機制,仍有非實際居住者,甚至非所有權人,成功偽裝成住戶參與會議,引發社會對管理機制漏洞的擔憂。
所謂「住戶詐冒」,是指非實際居住者或非所有權人,以本名假冒住戶,參與管理組合或修繕委員會的現象。此行為可能導致不當決策、財務風險,甚至影響整棟大廈的安全與管理。根據日本不動產經濟新聞統計,2024年至2025年期間,全日本約有12%的管理委員會報告過類似詐冒事件,尤其在大型公寓中更為普遍。
橫濱マリン法律事務所的佐藤元律師指出,雖然國土交通省透過修訂規約,加強本人確認程序,但若僅依賴會議時的身份驗證,仍不足以有效防範詐冒。他建議,應進一步將「所有權人確認」納入規約,例如在委員就任時,查驗不動產登記簿,確認實際所有權人,並限制委員資格僅限於「實際居住者」。此外,也可在規約中寫明「需提供工作證明」以確認委員的真實身分,以防止業者或外部人士混入。
然而,佐藤律師也提醒,這些對策可能無法完全防止「業者購屋參與」的行為,例如某些不正當業者可能直接購買房產,並親自參加管理委員會,或其員工本身就是所有權人。面對此類情況,僅靠制度設計並不足以完全防範。
報導最後指出,日本公寓管理長期以來存在「委託業者過度參與」的現象,導致社區管理過於依賴外部專業人士,反而讓不法業者有機可乘。佐藤律師強調,住戶應提高警覺,透過「親自參與」與「主動監督」來守護自身資產。他補充道,「如果法律無法嚴懲詐冒行為,那麼最終保護我們的,還是住戶自己的眼睛。」
📰 本文資料來源 • 朝日新聞・社會 • 日本不動產經濟新聞



編輯觀點
面對「住戶詐冒」的管理漏洞,僅依賴制度設計不足以防範。住戶需提高警覺,主動參與管理,以守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