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洋經濟・職涯》報導,有些人明明說的是正論,卻始終無法說服對方行動。這類人的盲點,往往在於過於強調「如何動員對方」,而忽略了「如何讓對方自發行動」的視角。

說服對方的關鍵在於「讓他產生行動的理由」,而不是「你如何推動他」。當一個人自發地產生「我想做某事」的動機,即使條件不理想,也會千方百計去實現。

舉例來說,總是只會訓斥你、從未肯定你優點的上司,突然要求你在當天內完成會議資料,你會樂意接受嗎?相反地,如果家人需要接受大腦手術,而你知道遠方有一位以「神之手」聞名的醫生,即使過程再麻煩,你大概也會不惜一切想讓他接手。

這說明,讓人自發行動的關鍵在於「讓他產生『我想做』的想法」。當一個人真的想做一件事,即使困難重重,也會想辦法完成。反之,若他對這件事毫無興趣,無論你說得多有理,他都不會行動。

因此,與其強調「你該怎麼做」,不如思考「怎麼讓他產生行動的動機」。這才是真正說服他人的關鍵。

📰 本文資料來源 • 東洋經濟・職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