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atherly》報導,美國的育兒假政策,跟世界其他國家比起來,簡直就是孤兒。你沒看錯——美國是唯一一個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中,完全沒有全國性有薪育兒假的國家。其他國家都或多或少提供孕婦、父親甚至養父母補助,但美國的父母卻得靠州政府的幫忙,才有可能拿到這樣的福利。

聯邦法律到底說了什麼?

美國有一項家庭醫事假法(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FMLA),早在1993年就通過了。這項法律保障「符合資格的員工」可以請一定時間的假期,而且公司不能因為請假就開除你。不過請注意——這個假期完全是無薪的

根據FMLA的規定,如果你符合幾個苛刻的資格,比如說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一年至少工作1,250小時,而且公司雇用滿50人,那你才有可能申請最多12週的假期。但是,如果沒錢,就算有「請假權限」,也請不起假。對許多工薪階層來說,12週不領薪水等於一年薪資的四分之一,這筆錢根本無從籌措。

這也是為什麼雖然FMLA是法律,但在現實生活中,對大多數人來說根本是「紙上福利」。你當然不想丟掉工作,可你也沒辦法一無所有地休那麼久的假。聯邦政府這種「有權不用」的立法方式,實在讓人感到無解。

哪些州走得比較遠?

儘管聯邦層面一片空白,但美國有21 個州、哥倫比亞特區(DC)和波多黎各(Puerto Rico)在聯邦法的基礎上延伸了無薪育兒假。例如愛荷華州要求有4個以上員工的公司都必須提供8週的無薪育兒假,無視你工作多久。緬因州則是要求有15個員工的公司提供10週無薪假。蒙大拿州對女性更貼心一點,提供「合理產假」。

但問題也是一樣——這些還是無薪的。對很多人來說,這只是「不讓你被開除」,卻不能解決「你請不起假」的痛點。真正改變遊戲規則的是那些州立法提供有薪育兒假的州。

哪些州推出了「有薪育兒假」?

截至目前,加州、羅德島州、紐約州、紐澤西州、華盛頓州、馬薩諸塞州、康乃狄克州、俄勒岡州、科羅拉多州、哥倫比亞特區與波多黎各有薪育兒假。州與州之間的差異頗大。例如,波多黎各地只有媽媽才適用,且產前與產後加起來僅4週;但加州的制度已經相當成熟。

這些州的制度並非完美,例如薪資補貼的比例、最高領取週數都不盡相同。但至少他們意識到:有薪育兒假,不僅是媽媽的權益,也是父親、養父母、甚至是孩子的基本權益。


如果你正在考慮搬家,不妨也把這些州列為考慮對象。根據2025/2026年納稅帳單可能變少,節稅機會來了?的報導,美國各州的稅務與社會福利制度差異,確實會對生活品質與規劃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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